沪教软(2010)3号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集团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政府项目管理流程,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在大项目组领导下成立项目管理部(组织资产经营管理资源库管理办公室研究规划部、公司办公室、财务部等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统一管理,依据《上海远程教育集团专项设备立项、购置、管理办法》及国家信息化项目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项目的立项
1、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写《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项目详细方案》与《项目预算书》;项目管理部审核上述文档并通过后,根据政府项目申报周期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市教委)提交上述文档(其中信息化部分须先提交市经信委进行审核),获得教委项目立项批准后,集团与教委签署项目委托协议,费用到达集团财务部。
2、项目管理部负责组织编写《项目立项报告》并填写《上海远程教育集团专项经费使用申请表》,上报集团财务部,并为项目建立唯一的项目编号。
3、项目管理部将《项目立项报告》提交集团后勤管理处并报送集团领导审批。
4、项目管理部负责对立项文档进行归档,立项文档包括:《上海远程教育集团专项经费使用申请表》、《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专家评审意见》、《项目详细方案》、《项目预算书》、《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等。
第三章 项目的招投标
1、对于招标项目,项目管理部在《项目立项报告》被集团领导批准后,将《项目立项报告》、批准文件及相关《设备申请单》(四联单)提交集团资产管理办公室。
2、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写招标需求,提交项目管理部审核通过后报集团资产管理办公室。
3、在资产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项目管理部会同集团其它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分别采用公开招标、邀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开展项目的招投标或采购工作。原则上预算大于等于100万的硬件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预算大于等于50万的软件/资源/运维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预算低于100万的硬件项目或者预算低于50万的软件/资源/运维项目可采取邀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如采用邀标/竞争性谈判方式,须出具上级主管部门(市教委)指导意见或者专家论证意见;如采用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须由第三方工程核价单位出具核价意见。集团纪监审室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程序监督工作等。
第四章 项目的执行
1、项目管理部负责牵头合同签署工作。
2、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具体实施,每月向项目管理部提交项目月报。
3、项目管理部跟踪项目进度,定期向大项目组汇报项目实施情况。
4、项目管理部跟踪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编写《项目预算执行月报》,定期向大项目组汇报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第五章 项目的验收与结项
1、对于招标项目,项目管理部与集团后勤管理处组织项目验收。对于非招标项目,项目管理部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验收。
2、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写《项目效益分析报告》,项目管理部审核。
3、项目验收结束后,项目管理部执行所有项目文档归档工作。
4、项目管理部组织项目成本核算与决算审计工作,第三方审计单位执行,提交《项目成本核算报告》与《项目决算审计报告》等审计报告。集团监察审计室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参与有关工作。
二○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