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准我国反腐阶段性特征

2011-06-09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许云昭,2011年05月30日

  在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的反腐倡廉建设进入了一个多发易发与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相持时期。按照中央的要求,全面把握反腐倡廉的阶段性特征,有助于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切实维护政令畅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两个基本判断

  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阶段性特征,首先应从正确看待和判断当前反腐倡廉形势入手,做到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把握大局和大势。

  从中国共产党建党90年来的发展历史纵深和全球视野看,辨析当前我国反腐倡廉的阶段性特征,可概括出“两个基本判断”:

  第一个基本判断是,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

  中国共产党一直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始终捍卫党的纯洁性。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党和政府始终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

  以党的十七大为标志,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五大建设”之中,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为标志,使反腐倡廉的指导思想更加明确,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正确方向,做到始终把反腐倡廉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开展;以确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为标志,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以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标志,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更加强化了中国共产党一贯的政治主张和执政理念,始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为标志,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决查处腐败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出台为标志,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逐步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从党章和廉洁从政准则的修订以及一批党风廉政法规的颁布实施为标志,构建了一套较完备的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颁布和重新修订为标志,建立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党政齐抓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合力,等等。

  中国共产党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道路,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开辟这条道路,确保全面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第二个基本判断是,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腐败是人类社会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公权不能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的必然结果,是一个纷繁复杂的社会政治问题,也是一个全球性、历史性难题。

  中国共产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政治任务。反腐败斗争既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既要坚持不懈,又不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在全方位对外开放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和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下展开的。

  从市场经济体制转换进程看,正处于改革攻坚阶段,在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因利益主体多元化和利益关系多样化,易产生不当竞争,出现一些新的腐败问题;从对外开放程度加深看,在拓宽视野、全面提升竞争能力的同时,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影响也乘机而入,使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潮有了市场;从党员干部队伍的现状看,中国共产党处于长期执政地位,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难度不断加大,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干部队伍的纯洁性成为必须常抓不懈的艰巨任务;从社会建设和管理角度看,社会阶层和社会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对社会管理提出一系列新课题新挑战,人们的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需要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社会建设,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应对社会风险;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看,我们正在用几十年的时间走完发达国家上百年甚至几百年走过的历程,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易在短期内集中出现,甚至一触即发,使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增多,从而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许多新课题新考验,对深入开展新时期新阶段的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个并存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所作的重要讲话中,将当前反腐倡廉的新特点概括为“三个并存”,即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

  “三个并存”的概括既高屋建瓴,辩证地揭示了当前反腐倡廉的重要特征,也完全符合客观实际,是谋划、思考和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立足点和重要遵循。

  正确理解反腐倡廉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

  改革开放特别党的十六大以来,反腐倡廉理论不断创新、惩防体系建设逐渐完善、工作措施更加有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国际社会的积极评价。

  但是,决不能因为肯定这些成绩而忽视存在的问题,应清醒地看到,当前消极腐败现象仍较为严重,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案件增多,一些社会中介组织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突出,一些腐败分子往往集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于一身,一些大要案涉案金额越来越大,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仍较为严重,一些党员干部贪图享受、铺张浪费、廉洁自律要求不严,等等。这些突出问题,仍需采取更有力有效的措施加以治理。

  正确理解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

  实践证明,近些年来,在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的同时,加大预防腐败力度,努力做到既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又积极推进预防腐败工作,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但是,有些反腐倡廉制度和举措的制定落实需要一个过程,只有通过不断集成积累才能发挥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同时也是社会矛盾凸显期,诱发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期。因此,在这一时期会出现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的局面。针对这一新特点,需高度警惕,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更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

  正确理解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同时对反腐败期望值也在不断上升。群众期望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自己根本利益的同时,保障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期望在切实解决损害自己利益的突出问题的同时,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期望在关注自己所思、所忧、所盼的同时,健全诉求表达机制,完善惠民政策落实保障机制;期望在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同时,党和政府继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廉洁环境。这是广大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新期待,必须积极回应。

  腐败现象是一个世界性痼疾,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没有得到根治。在我国腐败现象仍有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短期内也难以根治。因此,要加倍努力,不断探索和完善反腐倡廉的新思路新途径新办法,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纠风的矫正力、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起来,同步发挥作用,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综合效能,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大挑战

  反腐倡廉建设已经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

  挑战一:面临执政资源不断扩大与切实维护执政资源安全的新挑战。

  中国共产党从建党开始就高度重视发展执政资源,历经了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

  与革命时期和改革开放初期比,中国共产党拥有的执政资源包括直接支配资源和间接支配资源,不知要强多少倍。这些执政资源有历史资源、政治资源、经济资源、组织资源、群众资源、人才资源、制度资源、意识形态资源,等等。历史告诉我们:对政党而言,谁赢得资源,谁就能够执政;谁能维护、保持和扩充资源,谁就能够持续执政。

  从现实情况看,随着党的执政资源的不断扩充,维护执政资源安全的难度也随之增大。必须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反腐倡廉力度,有效防止执政资源流失,维护执政资源安全,充分利用执政资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长期执政的地位。

  挑战二:面临改革攻坚,实现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制度突破的新挑战。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纵深发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将触碰到越来越多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深层次问题。

  比如,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进程中,如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同时又要防止“公民社会”陷阱的问题;在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中,创新对“一把手”监督办法,如何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协调各监督主体,发挥整体合力的问题;在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防治腐败工作中,如何着力创新防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的思路和办法的问题;在治理执法不公问题时,如何着力创新防治行政执法和司法领域腐败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在推动“三公”消费改革中,如何积极稳妥推进“三公”消费货币化改革,创新解决“三公”消费问题的办法;在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中,如何把一些已经基本成熟的制度上升到法律层面,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的问题,在社会诚信建设方面,如何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价值体系和诚信制度体系,夯实崇尚廉洁的社会基础,等等。这些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突破了,反腐倡廉建设就能取得更大实效。

  挑战三:面临科学技术快速发展与发挥网络反腐倡廉积极作用的新挑战。

  反腐倡廉离不开新技术的运用,离不开网络新兴媒体。如何充分利用新技术和网络媒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能力,这给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反腐败机构提出了新的挑战。

  挑战四:面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优化社会廉洁环境的新挑战。

  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经济建设“一手硬”、对社会管理“一手软”的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一项紧迫的任务。反腐倡廉建设必须自觉地融入到社会建设和管理中去。要通过服务社会建设,着力解决涉及反腐倡廉的社会突出问题,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和良好环境。
五个优势

  纵观世界政党史,能不能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廉政建设,是反腐倡廉能否取得成效的决定性因素,直接影响到一个执政党的兴衰成败。中国共产党是一个长期执政的大党,在反对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具有以下“五个优势”:

  一是有党的领导这一领导体制优势。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的。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从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到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都一以贯之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并亲自领导和部署,推动贯彻落实。全党把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作为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委建立健全了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格局。

  二是有社会主义制度这一独特政治优势。

  社会主义是有别于历史上一切剥削制度的崭新社会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就是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享有广泛而充分的民主自由,能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更切实的民主,促进民主制度化、法制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为从根本上消除腐败奠定了制度基础,为反腐倡廉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法制保障。社会主义制度有着巨大优越性,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通过不断自我完善,解决自身存在的腐败问题。

  三是有值得信赖和依靠的党员干部队伍这一组织优势。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拥有7800万党员的大党,党员干部队伍的数量和整体素质都是举世无双的。从整体上看,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能起先锋模范和表率作用的,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也是廉洁自律、拒腐防变、与消极腐败行为作坚决斗争的中坚力量。

  四是有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这一执政资源优势。

  人民群众是中国共产党的力量之源,是胜利之本。没有一种根基,比扎根人民更坚实;没有一种力量,比从群众中汲取更强大;没有一种执政资源,比赢得民意更珍贵持久。人民群众的拥护是最大的执政资源,也是最大的执政优势。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全党克服各种阻力、抵御各种风险的最大保障和动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直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的渠道,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提高揭露腐败的能力,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就一定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与衷心拥护。

  五是有与时俱进这一实践和理论创新优势。

  中国共产党具有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品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不断探索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反腐倡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了一套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并开展了多方面的理论创新研究,不断丰富反腐倡廉理论,为反腐倡廉建设新的实践奠定了理论实践基础。在新的起点上,更需坚持与时俱进,继续开拓创新,以更宽广的视野,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坚定不移地走好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
六大发展趋势

  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遵循反腐倡廉工作规律,下一步反腐倡廉建设——

  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体现出更强的融入性。

  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既需把握好改革发展的大势,又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到在工作目标上围绕中心来确立,在工作思路上围绕中心来确定,在工作措施上围绕中心来运筹,在工作成效上围绕中心来考核,始终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确保服务大局有作为,落实工作有成效。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障中央政令畅通。做到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

  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体现出系统性。

  坚持治标和治本两手抓、惩治和预防两手硬,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有效预防腐败,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系统性。

  更加注重完善制度、规范权力,体现出制度作用的基础性。

  按照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要求,做到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对反复发生的问题从规律上找原因,对普遍发生的问题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着力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和惩治制度建设,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保证反腐倡廉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更加注重维护民利、保障民生,体现出人民性。

  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积极回应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到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反腐倡廉工作之中。

  更加注重整体推进、突出重点,体现出实效性。

  更加注重整体规划,加强顶层设计,同时实行重点突破,不断深化和拓展专项治理工作,以重点工作成效带动全局工作发展,以关键环节突破带动整体建设推进,以试点工作经验推动面上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体现出与改革发展的同步性。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做到与改革发展同步跟进,相互协调。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财税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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